天津拖挂式房车上路需要知道这些规定:
一、允许小型载客车牵引旅居挂车和700KG以下的挂车,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二、关于保险:挂车不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牵引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牵引车方和挂车方依照法律规定自行购买商业保险承担赔偿责任。
三、办证:车辆管理所办理全挂汽车列车和半挂汽车列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四、小型载客汽车只允许牵引旅居挂车或者总质量700千克以下的挂车。挂车不得载人;在目前已有的拖挂式房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中,车辆类型为轻型中置轴旅居挂车及轻型旅居半挂车,行驶高速公路不存在法律障碍。
五、天津拖挂式房车上黄牌:拖挂式房车办理注册登记,需要携带带有中文标示的海关货物进口证明及销售单位开具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按照新车上牌程序,缴纳购置税,验车路试上牌,办理黄色挂车车牌(无论大小都是黄牌);拖挂房车每年年检一次。拖挂房车报废期为15年。